观展 / 参展 / 布撤展人员申根签证申请须知
如果您是观展者、参展商或布/撤展人员,在德国停留不超过 90 天,那么
申请签证时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旅行护照(原件+1 份复印件)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护照有效期超过申请逗留期至少 3 个月,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
页,无破损)并附上一份护照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
2. 申请表(原件)
请通过链接 https://videx.diplo.de/完整填写电子版申根签证申请表,打印后用中文亲笔签名(共三处需要签名:第
37 项和其后的 2 页附加声明)。
3. 2 张证件照片
两张符合本馆要求的近期(6 个月内)白底证件照片(请参阅www.china.diplo.de 网站上“问答/签证知识”栏里关于
证件照片的要求说明)。
4. 旅行医疗保险(原件+1 份复印件)
证明持有一份境外旅行医疗保险。该保险需满足以下条件:
• 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中国保险在旅行目的地一栏应填写“申根区”)。
• 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
• 承保金额不低于 30 000 欧元(或等值人民币)。
• 有效期必须覆盖整个逗留期(请您对比签证申请表 29-30 项的旅行日期和保单的有效期)。只能为旅行医疗保险覆
盖的时间段签发签证。
• 中国保险的有效期通常根据中国时区(北京时间)出具。鉴于中国和申根区之间有时差,有可能出现离境日不被保险
完整覆盖的情况。因此,请您购买截止日期晚于您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至少一天的医疗保险。
• 特殊人群(如老人、孕妇)须有更高的保险保障。请核对保单的具体条款是否适用特殊人群。
• 申请一年/多年多次往返申根签证,只需提交覆盖首次行程的旅行医疗保险证明。
5.户口簿(1 份复印件)
仅适用中国籍申请人:所有非空白页复印件一份,无需翻译。
6.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原件) 由银行出具并盖章的申请人工资账户和其它常用账户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 从中能
看出您有固定收入承担您在中国的日常生活开销;不接受信用卡账单。
7.工作单位*/自有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工作单位/自有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中国企业提交中文证明,附德文或
英文翻译;外国企业提交德文或英文证明)须满足以下要求:
•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
• 注明公司的现址、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和联系人
• 加盖公司公章
• 注明证明的出具日期
• 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注明其姓名和职务
• 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工资和在职时间
• 派遣或准假确认
• 明确此次旅行的目的和起止时间
• 证明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
• 明确支付旅行和住宿费用的个人或单位
*对于就职于一家外包公司或个体经营的布展、撤展人员,如系受中国参展 公司委托布展、撤展,须按实际情况说明工作关
系。
8.工作单位/自有企业的营业执照(1 份复印件)
工作单位/自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9.旅行和逗留费用的承担证明
a) 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费用的证明(原件) 由银行出具并盖章的申请人工资账户和其它常用账户最近三个月的对账
单,显示申请人有足够余额承担旅行期间产生的费用;不接受信用 卡账单(参见第 7 项)
或
b) 工作单位承担旅行和逗留费用的证明(复印件)提交工作单位最近三个月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参见第 8 项)
10.如适用: 曾前往申根区旅行的证明材料(原件) 如:通过提交旧护照予以证明
11.参展商还需提交:
作为参展商的证明材料
• 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原件) 或
• 展位付费证明(1 份复印件) 如申请人通过中间机构支付展位费,需提交申请人向中间机构和中间机构向主办方支
付展位费的证明。
提示:观展者和参展商无需提供举办方的邀请函。为避免电话回访,应在雇主出具的 派遣信里对所要参观的展会(确切
名称、地点、展会起止时间)以及该展会与公司国 内业务之间的关系进行相应描述。
从 2015 年 10 月 12 日起,申请申根签证时须收录生物识别信息:
10 个手指的指纹以及符合生物识别要求的证件照。